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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倫敦3日綜合外電報導)英國首相梅伊(Teresa May)的發言人今天表示,政府仍打算按照計畫在3月底前啟動脫離歐洲聯盟(EU)的磋商談判,不認為要求需經國會同意的法院判決,會讓情況生變。 英國高等法院今天判決,英國政府必須經國會批准才能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,在2年內完成脫歐磋商。 梅伊發言人表示,「我們的計畫依舊是在3月底前啟動第50條,我們相信法律時間表應該允許這麼作。」 英國主要反對黨工黨今天表示,高等法院判決指出,需經國會通過才能啟動脫歐協商,凸顯梅伊在協商條件方面,必須諮詢國會議員。 工黨黨魁柯賓(Jeremy Corbyn)呼籲脫歐協商應該要更透明。 柯賓聲明表示,「本案判決凸顯政府必須立即將磋商條件送到國會。」 「工黨尊重英國人民贊成脫離歐盟的決定,但在脫歐條件磋商方面,必須透明化,國會可以問責。」(譯者:中央社劉淑琴)1051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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